关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公示
学工办 2024-03-25 10

各班级: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发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自2023-2024学年起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示期为325日至329日,若有疑问请联系28-417学工办张老师,联系方式:0579-82291987,邮箱:jsjxyxgb@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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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