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李慧秋 2026-09-07 13
为做好2027年优秀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特制定本方案。
一、 推免依据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浙师教字〔2023〕25号)
二、 推荐对象
2023级(四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定向生,但原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推荐或硕师计划有关教育局指定的除外)。
三、 推荐名额
专业 | 年级 | 确定指标 | 可推荐人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2023 | 27 | 3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 | 2023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初阳) | 2023 | ||
软件工程 | 2023 | ||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2023 |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2023 | ||
直博 | 2023 | 2 | |
合计 | 29 | 35 | |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直博指标单列,其他普通推免指标,兼顾专业均衡的基础上,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确定。
四、 推荐程序
1. 9月7日前,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集体研究制定并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推免生遴选、申定推荐人选等工作。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组织公开答辩等。
2. 9月7日前,学院教务办组织学生报名,审核报名具体条件。学工办审核在校表现的基本条件。
3. 9月8日前,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成果、组织公开答辩。
4. 9月9日前,学院工作小组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示并上报。
五、 其他说明
1. 推免成绩以9月6日为准。
2. 本《方案》若与上级有关通知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