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23〕17号),结合《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开展我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遴选条件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者必须满足《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的遴选条件,科研业绩计分标准以《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附件5)为准。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符合上述文件遴选条件的,可予以申报。
2.博士生导师助理岗位: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浙江师范大学国际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指导国际生的博士生导师牵头成立导师组,可设立导师助理岗位。熟练掌握外语听说读写的青年教师可申请博士生导师助理岗位,助理岗位实践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视同满足《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中要求导师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独立开设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的条件。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学院分委员会组织开展申报材料审核、评审及公示工作。
1.个人填写:所有申报人员下载相关附件并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学术型博士生导师的申请人填写:①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②附件11《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
申请博导助理岗位的申请人须填写:①附件10《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助理岗位申请表》;②附件15《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助理岗位申请汇总表》。
注意:附件11和 附件15中需填写的内容较多,请各位老师按照示例要求填写,内容务必真实。
2.提交材料:各申请人务必于9月1日前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申请学术型博士生导师的申请人提交:①附件6《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A4双面打印纸质版;电子版);②附件11《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申请博导助理岗位的申请人提交:①附件10《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助理岗位申请表》(A4双面打印纸质版;电子版);②附件15《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助理岗位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除人事和科研系统导出外,其他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助理岗位无须提供佐证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于9月中旬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院分委会全体委员2/3及以上人员出席方为有效,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评审结果在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学院公示结束后,按学校要求把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如有误,将予以通报。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申请名单并表决。
(四)研究生院将拟增列博士生导师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务必严格审核申请人在《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申请人原则上在我校最多担任2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
(三)9月1日前,纸质材料交17幢42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jxyyjs@zjnu.edu.cn,并以“博士导师遴选+姓名+专业”命名。
联系电话:0579-82280197,联系人:高老师
2026年6月25日
附件1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5 浙江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计分与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pdf
附件6 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11 浙江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