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办 2025-10-20 10

    请有意申报教师1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学院教务办,电子稿发教务办邮箱jsjxyjwb@zjnu.edu.cn。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部署,顺应时代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满足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多样化的需求,加快以数字教材为引领的新形态教材建设。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和范围


立项教材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特色,反映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以学生学习为本、学用结合,服务学生发展和人才培养,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应做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资源内容丰富,有效拓展教材功能和表现形态。建设规划如下:


1.新编教材


 ①“人工智能+X”教材


在我校现有学科领域,建设一批反映国际学术前沿、国内高水平学术成果的核心教材,满足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鼓励联合行业产业部门、科技部门建设一批核心教材,支撑和引领人才培养范式变革。鼓励理工农医学科交叉、文理学科交叉、微专业课程等积极申报。


 ②海外传播教材


鼓励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教育对外开放,积极建设出海教材。外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类教材,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浙江故事,传播中国文化、浙江文化,体现院校特色,建设有利于扩大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教材。


 ③通识课程教材


通识课程系列教材由开课学院牵头申报,建设适合我校不同课程基础学生使用的配套教材,易学、易用,能在学生入学前后辅助完成课程学习,与考研深造、求职就业等衔接使用。


2.修订教材


 ①国家级教材修订专项


历年入选国规教材、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等,请相关学院协同第一主编(我校在岗/在编)组织拓展新团队,根据所属专业发展变化进行数字教材版本的升级与修订工作。


 ②历年出版教材修订


历年出版教材修订原则上须为2023630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曾获得省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立项支持,修订内容原则上占原书1/3以上,以数字教材形式再版。修订教材应及时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和应用成果、学术研究最新进展充实到教材中,原则上每四至五年至少修订一次,建议再版时间间隔在五年以内。


鼓励对使用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的优秀教材建立传承创新机制,组建老中青结合的教材建设梯队,创新编写理念,更新内容形态,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典范性、权威性、创新性的经典传承教材,不断提升经典教材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二、建设要求


1.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2.编写团队人员要求:教材编写实行总主编负责制。申请项目者须担任教材总主编。总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原则上,教材总主编、分册主编须为本校在编教师,教材总主编具有高级职称,分册主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学科专业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担任相关课程负责人,主讲相对应的课程两轮以上,熟悉教材编写工作。编写教材对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理工农医学科交叉、文理学科交叉、微专业新建教材至少有在建(开课)课程为依托进行教材相关教学实践。


3.教材建设要求:数字教材建设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应做到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资源内容丰富,有效拓展教材功能和表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4.曾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资助,但尚未完成原教材项目的教师原则上不能作为本次项目的申报人。


5.各学院在制订教材建设规划时,应紧密结合教学改革需要,突出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重点;充分调动学校高层次人才、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一流课程主持人等高水平教师积极参与教材建设;应积极整合资源,牵头进行成套、成系列教材的编写,避免重复建设。建设方向、新编教材、修订教材可参考《申报参考数据》(附件6)内容。


6.学校高层次人才带头申报教材不受上述申报条件中教育教学实践时间、对应课程、项目完成情况等要求限制。立项教材配套课程无立项的,建议申报同年度或下一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课程项目。


三、项目管理


1.建设过程管理


教材项目建设周期2年,202612月将组织中期检查,最终出版期限为20271231日。


中期检查时应完成教材书稿或修订稿,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由出版社出具相关盖章证明。经专家评审,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形取消立项资格并停止提供经费资助。被取消立项资格或申请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此类项目。


学院教材工作年度考核参照《浙江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办法》(浙师党〔202513号)相关规定执行。


2.出版管理


出版单位可自行联系,原则上应为国家级出版社或入选过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参见附件5)。出版时应在书中注明“本教材获浙江师范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立项资助”。


3.推广与奖励


学校今后将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教材奖、国家级/省级教材项目。获批教材学校将按《教学奖励办法(修订)》予以相应奖励。


四、经费支持


1.学校资助经费


本次立项资助教材:新编数字教材每部资助5万元,修订教材每部资助2万元,不同书号的系列教材每部资助2万元。立项项目经费资助为期两年,逾期不予列支。出版合同签订前,资助经费不超过30%,立项经费总支出以出版费为主。


登峰学科/一流学科申报教材建设项目经费由其教材专项支出。其他教材立项项目由学校一流课程建设和新形态教材建设经费(人才培养经费卡*YS317419002)支出。已获教材建设项目资助或其他立项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如获立项仅增加规划名称,同时参照首次立项项目规定管理。


2.学院资助经费标准


学院对立项教材建设项目予以配套经费支持,超出学校立项经费资助额度的教材建设费用由学院人才培养等经费协助资助。


相关经费使用参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人才培养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浙师财字〔20241号)《浙江师范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浙师财字〔2024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附编写大纲,新编教材提供已使用过的讲义,修订教材则提供出版的样书1本。


2.申报项目经学院初审、汇总、排序,于20251115日前将《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校内外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34)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编写大纲、讲义/已出版样书)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教材管理科,上述内容均可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cglk@zjnu.cn


附件:1.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2025年度数字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3.校外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4.校内人员政审汇总表.xlsx

5.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xlsx

6.申报参考数据.xlsx



教务处

202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