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5届毕业研究生: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优秀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激励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成才,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农村教育硕士除外)。
二、评选名额
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分别按2025届全日制博士、硕士预计毕业生人数的5%和20%的比例评选(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5%预评,最终名额以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为准)。根据学校通知,我院名额如下:
省优名额 | 校优名额 |
9 | 33 |
三、评选条件
(一)按照《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进行。
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30%内;
2.在读期间至少获得过1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学业奖学金除外);
3.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4.毕业论文成绩优良;
5.就业态度端正;
6.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7.有下列情况者不允许参评:在学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课程成绩不合格,延期毕业。
(二)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除上述条件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必须为2024年10月31日及之前取得:
1.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如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一定成绩等;
2.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10月26日-10月30日中午12:00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和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初选名单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电子稿打包以“班级+姓名”命名于10月3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研会邮箱jsjyh2024@126.com。附件2纸质稿及相应佐证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于10月30日当天上午8:30-11:30交至研会办公室28-402。
2.学院初评、公示:10月30日-11月1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2024年11月-2024年5月
学校组织审核,省教育厅下达省优指标后,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初步确定2025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4.毕业资格审查和表彰:2025年6月
经毕业资格审查,确定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者名单。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省里下发),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学院、研究机构签章后提交研工办。
学校发布正式文件,对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颁发《浙江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证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