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2-2023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研字〔2021〕5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发布《浙江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二)》,自2022级研究生起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示期为3月11日至3月17日,若有疑问请联系28-417学工办杨老师,联系方式:0579-82291987,邮箱:jsjxyxgb@zjnu.edu.cn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1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