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帮助学生资助对象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导致的学习压力大、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等问题,浙江慈溪育才中学设立“育才”助学金资助项目,为该群体提供助学金,帮助学生及其家庭缓解燃眉之急,避免辍学等情况发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 申请对象适用于在我校就读的学生资助对象,我院研究生资助名额为1名。
第二条 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学生,可获得该项目的助学金。
1.因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灾情、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致伤、致残,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学生;
2.因学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突发人身意外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学生;
3.其他存在家庭经济条件确属特别困难情况的学生。
第三条 补助标准。“育才”助学金实行定额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50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同一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只可获得一次“育才”助学金。
第四条 在当年度(计算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获得过校内其他社会类资助的,不可兼得“育才”助学金。
第五条 申请和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育才”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1),因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填写申请表的,经申请人授权后,由班主任/辅导员代为填写申请,表格电子稿于1月3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jsjyh2023@163.com,同时于1月3日当天上午12点前将附件1《“育才”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稿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排序好后由个人上交至辅导员办公室28-417。
学生本人发生本办法第二条列举的情况,需要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申请表、医疗诊断书及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等相关佐证材料;
学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发生本办法第二条列举的情况,需要提交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申请表、学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与学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等)、医疗诊断书及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等其他佐证材料。
2.学院审核。学生所在院系学工办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开展学生情况核实工作,出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批。学生处复查院系上报材料,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确定学生获助资格,审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学校计划财务处在审批完成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一次性拨付助学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批“育才”助学金:
1.休学期间或退学的;
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成习、铺张浪费的;
4.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虚报等失信行为。
第七条 “育才”助学金使用管理
1.“育才”助学金的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和学工部、研工部对“育才”助学金获得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育才”助学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