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级、2022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师研字〔2021〕5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发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自2021级研究生起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3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pdf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