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第一至三周”上课啦“考勤旷课情况公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03-09 360
依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一至三周旷课名单给予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2日,如有疑义或不实,请及时与任课老师沟通,并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学工办杨东老师,联系方式:0579-82291987。逾期视为无异议。
说明:
1、根据学生手册中“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学生一学期内旷课累计满 10 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满 20 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满 30 学时的,给与记过处分;满 40 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因旷课屡次受到纪律处分并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温馨提醒大家在下课后查看下考勤状态,如有本人到课却显示旷课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该课程任课老师取得沟通并进行修改,只有任课老师可以在系统上修改,学院层面无权限进行修改;
3、学院将继续严抓学风建设,对旷课行为采取零容忍,同学们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要跟任课老师沟通请假,跟辅导员老师报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