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9级、2020级、2021级研究生: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的2019、2020、2021级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研究生先进班级。
三、申请条件
优秀研究生标兵等各类荣誉称号,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评选具体条件详见学生手册中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四、分配名额
学校名额还未下发,待学校名额下发后,学院将再进行名额分配。
五、评选程序
1.个人(集体)申请
申请个人荣誉称号的,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附件1《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且必须按照《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中的“主要科研成果、获奖及学术活动情况”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班级申请集体荣誉称号的,请填写附件3《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申报竞评奖项。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稿(含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其中每位申请同学的材料以“姓名”命名,每项佐证材料标好序号)汇总好,于10月22日17:00前发送至研会邮箱:shujiyanhui@163.com。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予以表彰,并发放相应荣誉证书。
六、具体要求
1.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可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专业平衡,宁缺勿滥。
2.各荣誉称号所用科研成果或荣誉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