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公示
系统管理员 2022-09-19 43
各研究生:
依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浙师研字〔2017〕41号)、《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和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经过前期班级汇总公示综合测评结果、学院审核、学院反馈审核结果等一系列过程,现将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日到9月21日。若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办张老师反馈,电话82298227,邮箱:645700448@qq.com,逾期视为无异议。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