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师范大学候选人推荐工作提示,经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拟推荐张大伟同学到学校参加评定,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17:00止。
如有异议,可在2022年5月22日17:00前向学院反映。联系人:邱老师,电话:89003277,逾期视为无异议。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