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为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学术典型,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创新、瞄准前沿领域、服务省域及国家战略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浙研先锋”系列之第二届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4月-5月
二、参评对象
学院全日制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三、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高尚;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在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创新发明或“互联网+”、“挑战杯”等高水平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分别满足《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浙师研字〔2017〕18号)第六条和第七条中和学术、竞赛相关的款项之一,且成果署名为研究生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导师一作,研究生第二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浙江师范大学。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不得参评当年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类处分者;
(2)所修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学术行为不端者;
(4)延期毕业者;
(5)休学者。
四、评选步骤
1.学院初评(4月)
研究生个人自主报名,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我院可推荐3人。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于4月8日17:00前将附件1-3纸质稿交至学工办213,电子稿于此前发送至研会邮箱shujiyanhui@163.com。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评选、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报送学校。
2.学校复评(4月)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复评。
3.学校终评(5月)
学校通过现场答辩终评产生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和“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具体评选方式另行通知。
五、相关说明
1.参选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硕博均在我校学习的博士,学术成果可以从研一算起,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奖励5000元/人;研究生“十佳学术之星”提名奖,奖励2000元/人。
4.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张宇老师,电话82298227。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