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2022年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系统管理员 2022-03-02 10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41号教育部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浙师研字〔2017〕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申请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转专业工作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申请

317日,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和《研究生申请转专业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邮箱602035353@qq.com。附件1纸质稿交至学院连廊204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一)初审

3月710日,转出和拟转入专业的导师、学位点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签署意见。

(二)复审

3月11日前,拟转入学院填写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pyzyxw@zjnu.cn,由学校进行复审。

三、学院组织考试

(一)考试方案公布

3月7日-11日,由收到拟转入专业申请的学院制定转专业考试方案,方案须明确考试范围、内容、时间以及考试形式。学院应在3月11日前发送电子版考试方案至邮箱pyzyxw@zjnu.cn(邮件命名:XX学院转专业考试方案),纸质方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433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组织考试

3月11日-15日,由拟转入学院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通过后,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并在转专业审批表签署意见

公示

320日前,拟转入学院填写完整的转专业申请表、《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根据学院审核结果公示转专业名单,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更研究生学籍注册专业信息。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2:研究生申请转专业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研究生转专业名单汇总表.xlsx

浙师研字〔2017〕44号-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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