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寝室安全检查(第九周)研究生受通报批评名单公示
系统管理员 2021-11-30 3

    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周(112日)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期间,在袁方迪同学寝室内发现违规电器1件(吹风机1600W ),经查证,此违规电器确为袁方迪同学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袁方迪同学通报批评。

寝室号
班级
姓名学号性别违规电器
启明1幢51319级软件工程(专硕)
袁方迪201925200711大功率吹风机

    学生本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