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寝室安全检查(第九周)研究生受通报批评名单公示
系统管理员 2021-11-30 3
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周(11月2日)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期间,在袁方迪同学寝室内发现违规电器1件(吹风机1600W ),经查证,此违规电器确为袁方迪同学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袁方迪同学通报批评。
寝室号 | 班级 |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违规电器 |
启明1幢513 | 19级软件工程(专硕) | 袁方迪 | 201925200711 | 男 | 大功率吹风机 |
学生本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