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9级、2020级研究生: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的2019、2020级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
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研究生先进班级。
三、申请条件
优秀研究生标兵等各类荣誉称号,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评选具体条件详见学生手册中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四、分配名额
学院可根据各年级参评研究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荣誉称号分配名额,总额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具体情况见下表。
优秀研究生标兵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学术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优秀奖 | 先进班级 |
3 | 16 | 16 | 31 | 1 |
五、评选程序
1.个人(集体)申请
申请个人荣誉称号的,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附件1《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2《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且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班级申请集体荣誉称号的,请填写附件3《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申报竞评奖项。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稿(含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其中每位申请同学的材料以“姓名”命名)汇总好,于10月2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062939101@qq.com。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于11月19日前完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予以表彰,并发放相应奖助学金、荣誉证书。相关研究生提交《研究生荣誉称号登记表》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1月26日前提交行政北楼437。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研究机构)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可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专业平衡,宁缺勿滥。
2.各荣誉称号所用科研成果或荣誉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