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生会成员考核办法(试行)
系统管理员 2021-06-21 1

考核工作是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知人善任的前提,也是促进研会成员自我成长与提升的重要途径。旨在全面了解成员的综合素质,帮助成员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研会成员考评。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于每年5月份和12月份进行。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全员参与、共同监督的原则;

3.坚持量化评估和事实依据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政策

1.骨干考核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数计学院研究生会骨干考核细则”(见附件1),骨干测评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和综合能力三个方面。

比例分配

主席团成员得分(100分)=辅导员评分(60%+各部门负责人评分(40%)。

部门负责人得分(100分)=辅导员评分(40%+研究生会主席团评分(40%+任职部门成员评分(20%

2.成员考核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数计学院研究生会成员考核细则”(见附件2)研会成员测评内容包括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和综合能力三个方面。

比例分配

成员得分(100分)=任职部门负责人评分(80%+任职部门成员互评分(20%)。

四、工作总结

研会成员需要将学期末的工作总结以及考评表的电子表上传至研会邮箱shujiyanhui@163.com,工作总结将存档作为考评依据。

五、考核结果

1.学年考核工作完成后,将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联系学工办张宇老师。

2.考核结果作为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模块加分依据之一。考核优秀、考核称职者按照学生手册进行加分。考核不称职者,不予加分。

  3.考核结果作为学年荣誉称号和竞选评选依据之一,考核优秀与称职者方可参加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社会工作优秀奖等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

  本办法自生效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对研究生会考核办法(试行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6月21日-6月23日反馈至学院学工办张宇老师处(地址:学院二楼连廊学工办213办公室,电话0579-82298227,邮箱:645700448@qq.com),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件.doc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