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科研反哺教学,努力将学校的科研优势更有效地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校“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室职能
“大学生创新工作室”旨在为教师指导在校本科生考研深造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搭建有效平台,其主要职能有:
1.为本科生进行课内外科技创新活动提供研究场地、设备支持及专业技术指导,是学校培育高层次科研成果的基地。
2.为本科生开展考研和出国深造提供规划及学业指导,是学校培养未来杰出人才的蓄水池。
3.为本科生参加国家级大学生“互联网+”、“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提供专业指导及系统培训,是学校孵化高水平双创赛事优秀项目的载体。
二、申报条件
1.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拟申报一流专业的相关专业,原则上须申报建设“大学生创新工作室”。
2.能够满足工作室日常活动需求,场地面积一般要求不小于25㎡,并保证安全卫生,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3.工作室团队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主持过国家级或重大横向课题,长期热心指导学生考研和科研训练活动且成效显著。
4.工作室应配备学生开展创新活动所必须的相关仪器设备及电脑、家具等基本办公条件。
三、建设要求
1.工作室本科生应相对固定且有一定规模,原则上本科生人数不少于10人,鼓励优秀本科生从低年级进入工作室。
2.鼓励接纳不同专业的学生进驻工作室,提倡多学科交叉组建师生团队。
3.鼓励导师团队利用自身科研经费支持学生科技创新活动。
4.工作室需定期面向全校组织各类公开沙龙、讲座及学术报告会,并在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网站上予以公布,课题组会或集中研讨每周不少于1次。
5.工作室每年应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互联网+”、“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
四、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室的申报工作,根据工作室申报条件组织评审,于4月9日前将《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和《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邮箱sjjwb@zjnu.cn。
2.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工作室场地和软硬件设施进行实地考察,组织评审,择优立项。
五、评估管理
1.学校计划第二批立项建设50个左右“大学生创新工作室”。
2.学校对立项建设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滚动管理制度。学校每年组织评估并根据高水平学术成果、考研出国深造情况及“互联网+”、“挑战杯”大赛获奖等结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授予校“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称号。
3.学校资助一定经费用于工作室开展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其中,前期视工作室类型及实际开支情况资助5000—10000元不等,后期资助经费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取消建设资格和经费支持。
4.学院应制定相应的学生学分及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办法,加强对立项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并在建设经费上予以相应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