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度“叶圣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系统管理员 2020-12-07 3

为鼓励师范生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者优先推荐。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8.每个师范类专业可推荐1名师范生参加评选。

三、评选人数及奖励金额

全校10人,每人3000元。

四、评选步骤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填写附件4《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电子稿及纸质稿,另附1500字个人事迹纸质稿(A4纸打印)落款签名,《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1),所有材料请于本周二(12月8日)晚上17:00前上交。相关电子稿发送至团务中心邮箱:twzxzzbyx2@163.com。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申请表纸质稿上交至学院学生会办公室(214办公室)。

2.学院推荐:学院设立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具体条件推荐“叶圣陶奖学金”候选人并排序,于12月11日(周五)前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个人事迹、《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报送学生处

3.学校评审: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情况,评定10名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附件4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1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xlsx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