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计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寝室安全检查(第十三周)受通报批评名单公示
系统管理员 2020-12-02 0
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三周(11月30日)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期间,在王昕羽同学寝室内发现违规电器1件,经查证,这些违规电器确为王昕羽同学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昕羽同学通报批评。
11月30日-12月6日(第十三周)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通报批评 | |||||
寝室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违规电器 |
杏7-415 | 软外201班 | 202032110107 | 王昕羽 | 女 | 卷发棒 |
学生本人如对本决定由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