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计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寝室安全检查(第十三周)受通报批评名单公示
系统管理员 2020-12-02 0

   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三周(11月30日)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期间,在王昕羽同学寝室内发现违规电器1件,经查证,这些违规电器确为王昕羽同学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昕羽同学通报批评。


 1130日-126日(第十三周)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通报批评

寝室号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违规电器

杏7-415

软外201

202032110107

王昕羽

卷发棒


  学生本人如对本决定由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