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研究生班委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系统管理员 2019-12-12 0

班委是一个班级的领军人物,是开展各项班级工作的中坚力量。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规范班委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我院广大班委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以下班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法

    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班委考评,考评由班级民主测评、会部门测评和辅导员测评三个部分组成,在学期考评的基础上测算学年考评平均分。考核以学为单位,于每年5月份12月份进行,学年考评平均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毕业班班委不参与测评。

    (一)班级民主测评

    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考评小组中需包括非班委成员。班级每位成员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四个方面为班委打分。考评结果由班级考评小组负责统计,于学期末上报研究生会办公室。

    (二)研究生会部门测评

    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评,具体考评细则由各个部门依据班委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内容需包含各班班委应参加的会议、活动等的出勤情况,以及各项工作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等方面。考评结果由各部门负责人统计,汇总至研究生会办公室。

    (三)辅导员测评

    年级辅导员根据各班委的实际工作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打分。考评结果由研究生会办公室负责统计  

    (四)工作总结

    各班班委需要在考核前一星期内将本学期工作总结电子档上交至研会办公室处,工作总结将存档作为考评依据。

    (五)学年考核

    研究生会办公室每学期统计各班委学期考评数据,测算学年考评分,及时反馈给各班级。

    1.班委学年考评分=班级民主测评学年平均分*50%+研究生会部门测评学年平均分*25%+年级辅导员测评学年平均分*25%

    2.根据班委学年考评分确定班委考核等级。原则上考核优秀的人数不超过班委总人数的30%,考核称职的总人数不少于班委总人数的70%

    (六)考评结果

    1.学年考核工作完成后,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公示期内有异议者联系学工办张宇老师。

    2.考核结果作为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模块加分依据之一。考核优秀、考核称职者按照学生手册进行加分。考核不称职者,不予加分。

    3.考核结果作为学年荣誉称号评选依据之一,考核优秀与称职者方可参加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工作优秀奖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

    本细则2018级研究生起执行,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对研究生班委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4日反馈至学院学工办张宇老师处(地址:学院二楼连廊学工办210办公室,电话0579-82298887,邮箱:645700448@qq.com),逾期视为无异议。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