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计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寝室安全检查(第十一周)受通报批评名单公示
系统管理员 2019-11-19 3
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一周(11月15日)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期间,在宋婉怡、扎西曲珍、吴楚伶、张书琦、曾雨佳等同学寝室内共发现违规电器5件,经查证,这些违规电器确为该5名同学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宋婉怡等5名同学通报批评。
11月11-11月17日(第十一周)学校公寓安全卫生检查通报批评 | |||||
寝室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违规电器 |
杏12-119 | 数学194班 | 201930180415 | 宋婉怡 | 女 | 卷发棒 |
杏12-121 | 数学194班 | 201930180422 | 扎西曲珍 | 女 | 卷发棒 |
杏12-214 | 计算机193班 | 201931990312 | 吴楚伶 | 女 | 吹风机(1200瓦) |
杏12-220 | 计算机195班 | 201931990513 | 张书琦 | 女 | 吹风机(1600瓦) |
桂1-526 | 计师161班 | 201631900115 | 曾雨佳 | 女 | 电煮锅 |
学生本人如对本决定由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