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系统管理员 2019-10-22 3

各2017级、2018级研究生:

为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初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脱产)培养的2017、2018级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

1.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元/人  

2.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学术创新优秀奖、社会工作优秀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等各类个人荣誉称号研究生先进班级集体荣誉称号

三、申请条件

1.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有创新性科研成果的研究生,具体参照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执行

2.优秀研究生标兵等各类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表彰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具体参照学生手册中的《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

四、分配名额

1.学术创新奖学金,我院正选名额5人,后备推荐名额1人。

2.各学院可根据各年级参评研究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个人及集体荣誉称号分配名额,总额须控制在学校规定范围内。

具体情况见下表。  


学术创新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标兵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术创新、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优秀奖

先进班级

正选

备选

5

1

2

10

10

20

1

五、评选程序

1.个人(集体)申请

申请学术创新奖学金的,请填好附件1:《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审汇总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个人荣誉称号的,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填写附件2《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班级申请集体荣誉称号的,请填写附件3《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申请表》,申报竞评奖项。申请材料电子稿请于10月25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shuxinyanhui@163.com,相应的纸质材料请于此前交至21幢-304第三列第二排刘含荃处,联系方式641699

2.学院初评、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评审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校于11月22日前完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正式文件,予以表彰,并发放相应奖助学金、荣誉证书。相关研究生提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登记表》至所在学院,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1月29日前提交研工办。

六、具体要求

1.各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可视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专业平衡,宁缺勿滥。

2.各专项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所用科研成果或荣誉取得时间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

七、相关说明

1.研究生文明寝室已经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评比。

2.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不发放奖金。

3.国家奖学金与学术创新奖学金不兼得。

4.原则上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不兼得,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定。

附件1: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2: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3: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