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教务办 2023-03-22 155

    请有意申报老师于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交学院教务办,电子稿发教务办邮箱jsjxyjwb@zjnu.edn.cn。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争取在未来国家级和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中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开展2023高水平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与要求

    教学成果奖是教学改革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要符合近年来国家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难点问题,设计研制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评价与持续改进,充分体现教改成效。经过建设和培育,预期可产出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能冲击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各教学单位和部门原则上限报1项。

    二、培育立项范围

    重点围绕“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领域方面开展教学成果培育。

    三、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必须直接参与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鼓励国家级教指委成员、省级以上教学名师等高层次人才作为主要负责人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2.鼓励跨学院跨学科协同开展项目改革,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组人员不超过10人。

    3.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基础,须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作为基础支撑

    4.已获得过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次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四、经费保障与项目管理

    1.教学成果培育期为2年学校对培育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其中每年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项目所在单位提供配套经费支持原则上不少于1:1配套

    2.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应深入总结凝练教学改革的特色和亮点,注重显性成果的体现,通过教育教学刊物、学术会议、展览展会等方式,加强教学改革成果的展示宣传,强化成果的经验示范和推广应用。

    3.学校对立项项目适时组织中期检查,对于项目培育进展缓慢、成效并不显著的项目,将予以撤销立项,项目申请人不得再申报此类项目。

    五申报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者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成果奖培育项目任务分解表(附件2)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若有支撑材料(非必需材料)需汇编成册并附目录,不接收零散材料。

    2.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教务处。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统一按照“成果名称+学院+负责人”的格式命名建文件夹,于5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jxk@zjnu.cn。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视情况组织项目研讨和答辩),提出培育意见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培育意见修改完善,经教务处验收合格后,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张蕊、乔思辉,电话:82282523。

 

附件: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3:高等教育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年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