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系统管理员 2022-05-18 3
各班级: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各班级调研提出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现发布《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自2021-2022学年起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数计学院2019级、2020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docx
数计学院2021级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docx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