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参照学校各类人才引进的考核与待遇标准(详情如下,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学院将根据引进人才的个人情况面议需学院提供的条件支持。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按照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分杰出教授、双龙学者两大类引进。具体要求如下:
(一)杰出教授
A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B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重要人才工程青年计划的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C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浙江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待遇:(服务期10年,首聘期5年)
杰出教授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薪酬 | |
A类 | 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薪酬面议 | |||
杰出教授 |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薪酬 | |
基础性安家费 | 绩效性安家费 | |||
B类 |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260万元 | 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50万元 | 理科≧100万元 工科≧150万元 | ≧66万元/年 |
C类 |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150万元 | 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50万元 | 理科≧60万元 工科≧80万元 | ≧45万元/年 |
备注 | 1.目标任务 2.提供可租住的专家公寓,按照配偶现有编制状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3.金华校区:本年度正式报到,提供一套120平左右房源(以学校可供房源为准,供完为止),可按照购房合同签订年度优惠价格(主房基准价格加楼层系数后所折合的房价)购买。 |
(二)双龙学者
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外省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1.年龄、职称要求:理工科类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一般要求50周岁以下;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2.业绩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前两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2)理工科学者在近六年(自申报当年前推)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一般项目或者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重大、重点项目1项,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提供6篇代表作),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能有效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应用效果明显;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含青年成果奖、青年科学奖、青年奖、普及读物奖);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金课1门。
(3)人文社科类学者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级一般项目或者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重大重点项目1项,并于近六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系列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提供3项代表性成果);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1部;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含青年成果奖、青年科学奖、青年奖、普及读物奖);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金课1门。
3.直接引进的高水平博士可不受双龙学者入选条件的限制,应聘者需提供原创性强、影响力大的代表作,其中自然科学类8篇,人文社会科学类4篇。
4.待遇(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薪酬 | |
基础性安家费 | 绩效性安家费 | ||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100万元 | 完成目标任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50万元 | 理科≧30万元 工科≧50万元 | 35-45万元/年(或年津贴15-25万元/年) |
备注 | 1.提供可租住的专家公寓; 2.按照配偶现有编制状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
5.目标任务要求
类别 | 目标任务(项目与其他科研业绩同时具备) |
理工科 | 1.项目:新主持国家项目(科研业绩计分1000分及以上)1项; 2.其他科研业绩:总分1100分(单项100分及以上的科研成果用于计分,其中单项200分及以上4项)。 |
备注 | 1.直接引进的高水平博士,在目标任务中需要增加累计科研业绩计分单项200分的科研成果; 2.未完成本聘期目标任务,相关已经发放待遇接照以下方式处理: (1)学校按照引进人才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参照青年博士引进待遇核定引进人才享受安家费的数额,引进人才需要退回学校多支付的安家费; (2)引进人才需要退回学校本聘期按照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多发部分薪配; (3)在第二个聘期,学校按照引进人才实际职称聘任教师岗位。 3.学校发展亟需的人才,要求和待遇可以适当调整。 |
6.服务期
(1)引进人才享受的所有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均有十年服务期要求。
(2)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A.全额退回已经享受的所有安家费;
B.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核减后退回剩余部分科研启动费;
C.壹拾万元额度的提前离开违约金。
(三)备注说明
1.年薪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的总量,以及个人、单位需的五险一金;所涉薪酬、安家费均为税前。
2.科研业绩计分规则见《浙江师范大学引进人才科研业绩计分办法》;
3.成果归属要求: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4.科研业绩奖励说明:超出目标任务部分科研业绩按照学校规定可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5.报到时限要求: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
二、青年博士引进政策
(一)引进对象
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首聘期制度
引进博士实行4年首聘期制度。
(三)待遇(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薪酬 | |
基础性安家费 | 绩效性安家费 | ||
来校正式签约报到后,学校提供基础性安家费50万元。(报到第一年支付35万元,第二年起每年支付5万元。若首聘期内购房,可向学校申请一次性支付剩余基础性安家费。) | 完成单项科研业绩计分1000分及以上;学校提供绩效性安家费30万元 | 理工科10万元 | 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
备注: 1.特别优秀者可以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教授,首聘期内享受相应的校聘副教授/教授岗位津贴。 2.科研业绩按照学校规定可亨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3.首聘期须完成教学类、科研类、人才类、服务类等业绩总和达到200分,即可享受基础性安家费50万元;若达不到,须退回全部已发放的基础性安家费,学校将不再续聘。 |
(四)服务期
1.引进人才享受的所有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均有十年服务期要求;
2.服务期未满离职的:
(1)全额退回已经享受的所有安家费;
(2)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核减后退回剩余部分科研启动费;
(3)伍万元额度的提前离开违约金。
(五)备注说明
1.科研业绩计分规则见《浙江师范大学引进人才科研业绩计分办法》、其他业绩计分规则见《浙江师范大学青年博士引进首聘期其他业绩计分办法》;
2.成果归属要求:所有目标任务都必须以浙江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第一完成人/主持人)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完成;
3.薪酬特殊说明:特殊学科、特殊专业或者我校紧缺人才,待遇适当调整。所涉薪酬、安家费均为税前;
4.报到时限要求: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一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入职手续者,将视为放弃岗位,不予录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