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填写结题表、自查分析表并制作答辩PPT,学院验收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结题表、项目建设成果和成效佐证材料、答辩PPT和自查分析表等材料请于结题答辩后发至学院教务办邮箱sjjwb@zjnu.cn,纸质稿交教务办208。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1〕274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开展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重点项目、2020年校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以及历年相关延期结题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省级教改项目
1.《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二份)。
2.项目建设成果和成效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4.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完成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报告、答辩PPT、佐证材料汇总工作,报送至本科教学部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二)校级教改项目
1.《浙江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书》(附件4)(一式一份)。
2. 项目建设成果和成效佐证材料:如相关教研活动、媒体报道、教改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开发的软件或程序等。
3.项目结题答辩PPT。
4.各学院于12月3日前完成校级教改项目验收工作,相关材料(附件4、5、7及相关佐证材料)验收结束后报送至本科教学部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jxk@zjnu.cn.
三、验收程序
1.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结题报告,制作结题答辩PPT(答辩时间8分钟),经学院审核后,学校将在11月下旬组织项目结题答辩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由学院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备案。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结题报告,制作结题答辩PPT,在学院组织的以教改项目为主题的教研活动中向学院教师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展示教改成果,并开展交流研讨;评审人员根据项目申报时的预期成果、已完成情况、答辩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确定评审意见;学院根据现场汇报交流情况,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分析表》(附件5)和《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学院自查汇总表》(附件7)。
四、其他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的省级教改项目需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2份),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厅审批,最多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延期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需提交《浙江师范大学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经学院审核后报本科教学部审批,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延期结题的教学改革项目,如还未完成,则作撤项处理。
附件:结题相关材料.rar
本科教学部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