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国家自然基金委通知要求,请你单位做好关于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任务书的填写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本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 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应当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 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 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五) 正文:
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四、资金经费相关要求
(一)面上项目
根据批准的项目资助额度,按规定调整项目预算,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预算说明书时,应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实事求是编制项目预算。填报时,直接费用应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类别填报,每个类别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对单价≥50万元的设备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及自筹资金进行必要说明。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3)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二)青年基金
(1)资助经费批准时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2)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计划书时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本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
(3)如《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需要向合作单位拨款,请在《计划书》的预算说明中明确外拨金额,并签订合协议(合作协议模板和签订流程详见附件,该合作协议不需要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如不需要向合作研究单位拨款的,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但应在计划任务书予以明确。
五、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注意事项
(一)电子版提交时间
(1)教师登录系统提交电子版计划书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学校审核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16点。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9日前。
(二)纸质版提交时间
(1)待计划任务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2021年11月2日之前,系统中状态显示“NSFC已审核”或“等待NSFC接收纸质”,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版《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右下角版本号与电子版一致),项目负责人在预算说明页面和《计划书》尾页两个地方亲笔签名,还需单独打印申请书最后两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需亲笔签名)并装订在计划任务书之后。以上完成后交于本单位科研秘书。
(2)2021年11月3日,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单位教师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书纸质版统一交至项目(理工)管理科(行政南楼222室)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电子版计划书,并报送纸质版计划书和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或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未按要求修改或逾期提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者,将视情况给予暂缓拨付经费等处理。
六、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科(理工类),胡老师,82282542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