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师生交流互动,加强专业认证持续改进的环节,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满意度,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继续开展主讲教师课堂教学陈述评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陈述范围:除毕业论文等特殊课程外的全校课程。
二、课堂教学陈述时间
第一次课堂教学陈述(9月13日-11月7日)
9月13日-10月24日 主讲教师教学陈述,学生系统评议
10月25日-11月14日 主讲教师系统反馈和改进
第二次课堂教学陈述(11月15日-1月7日)
11月15日-12月19日 主讲教师教学陈述,学生系统评议
12月20日-1月7日 主讲教师反馈和改进
三、课堂教学陈述评议系统网址:http://10.1.77.101。
四、教学陈述活动流程:参照《关于实施主讲教师课堂教学陈述制度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
五、课堂教学陈述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严抓落实。课堂教学述职活动是我校推动课堂教学创新的重要抓手,是师生交流互动的有效方式,是建立“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推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全院进行广泛的发动和落实,让广大教师真正认识到教学陈述活动的意义,充分了解活动开展的形式,避免教学陈述活动流于形式,无法取得实效。
2.积极总结,持续改进。各学院要及时根据教学陈述的开展情况,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开展教研活动,进一步听取、吸收广大学生的真实声音,综合分析评议结果,切实加强教学持续改进的力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满意度。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除毕业论文、实习、见习、校外线上课程、学分制班课程等特殊课程外,其他校内课程均参加本次陈述评议活动。
2.本次评议,学生可登录课堂教学评议系统进行评议,登录账号密码和学校统一认证的账号密码一致,按教学班分别进行教学评议。
3.学生评议结束后,主讲教师可以登录课堂教学陈述评议系统查看,并根据评议意见在系统中简单反馈,并提出和制定教学改进方案,同时在课堂教学中给予学生反馈和逐步改进。主讲教师登录账号密码和学校统一认证的账号密码一致,如有遗忘,可联系学校网信办82298909查询。(一门课程有多位任课教师则默认第一主讲教师)
4.对于需要调整教学评议时间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在授课期间登录课堂教学陈述评议系统,对该课程单独重新开放或关闭评议,并通知学生及时评议,任课教师及时给予反馈。任课教师关闭评议后,学生将不能再填写评议内容。
5.所有课程需在课程结束前完成评议活动。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主讲教师课堂教学陈述活动的指导性意见.doc
本科教学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