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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员 2021-05-12 2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教学部

 

浙师本通〔2021〕24

 

 

关于推荐2021-2022学年赴首都师范大学
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展学生专业视野和创新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将选派部分品学兼优的学生赴首都师范大学等学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换学习期限

赴首都师范大学交换学习期限为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或2021-2022一学年。学生申报时先自行选择意向交换学习期限,实际交换期限以公布选派学生名单文件为准。

二、推荐对象

与交流学校专业(体育、艺术类、小语种专业除外)对应的我校专业在读本科19、20级学生。

首都师范大学专业目录表网址:http://www.cnu.edu.cn/jyjx/bksjy/zysz/index.htm

三、推荐条件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全年级前50%以内。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五、工作流程

(一)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交换学校专业情况及要求,制定学院交换生推荐办法。

(二)申请交换的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浙江师范大学国内高校交换生申请表》(附件2),按要求填好后上交学院。拟转专业学生(教务处网站公示名单为准)本次暂缓申请。

(三)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根据推荐办法进行推荐,按学院推荐名额表中的名额数确定推荐人选和预备人选,排序后在学院内公示2天。

(四)学院公示结束后,于5月21日前将《浙江师范大学国内高校交换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本科教学部教务科,电子稿发至:jwk@zjnu.cn数计学院请将材料在5月16日之前发送至学院邮箱sjjwb@zjnu.cn

(五)本科教学部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在教务处网站公示2天。公示结束后,本科教学部按照各交流高校交流学习的专业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请各学院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3.doc

 

本科教学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