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动感地带”奖学金评定工作,请各学院遵照《浙江师范大学“动感地带”奖学金评定办法》(浙师学字〔2011〕63号)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参评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参评时间
2018-2019学年
评选条件
参评时间段内处分未解除者或德育基本分所评学年不达标者不得参评。
(一)创新创业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及以上竞赛(未纳入学校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范围内的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团体项目以团体形式申报);
2.学以致用,勇于开拓,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二)社会服务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各类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2.组织校园大型活动,参加校园志愿服务或服务社区、参加义工等,表现突出;
3.在工作中甘于奉献、能力突出、素质过硬、成绩显著。
4.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奖学金。
(三)文化交流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代表学校参加高端学术论坛汇报等,表现优秀者;
2.参加汉语国际教师志愿活动,表现优秀者;
3.其他为促进民族文化交融作出贡献者。
(四)文体才艺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及以上文体竞赛(未纳入学校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范围内的赛事)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团体项目以团体形式申报);
2.代表学校参加对外交流演出,表现优秀者。
(五)特殊贡献奖
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学校给予认定。
四、名额分配
全日制学生总数(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不超过500人的学院,推荐的个人和团队总计不超过5个;学生总数不超过1000人的学院,推荐总计不超过7个;学生总数不超过1500人的学院,推荐总计不超过9个;学生总数不超过2000人的学院,推荐总计不超过11个;学生总数不超过2500人的学院,推荐总计不超过13个;学生总数大于2500人的学院,推荐总计不超过15个。
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者请填写附件一《2018-2019学年校“动感地带”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二《”动感地带“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附加二及相关的获奖证明材料请以“班级+姓名+动感地带奖学金”命名于3月2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sjtwzzbyx1@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一:2018-2019学年校“动感地带”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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